杀菌剂

出售农药残留量超支的茶叶 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被立案处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0月12日音讯(记者 蒙健)10月12日,记者从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得悉,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因出售的红茶经抽检农药水胺硫磷超支,被依法予以立案处分款6000元。

  据介绍,本年6月30日,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抽查看验陈述,查验陈述数据显现,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出产的“红茶”(产品的姓名:红茶,配料:茶树的芽、叶、嫩茎,出产日期:2023-03-02,出产商: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净含量:250 克/袋)经抽样查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定量》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于7月4日将查验陈述送达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提出复检。7月26日,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复检陈述,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要求,查验定论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高毒性、低残留的硫代磷酰胺类杀虫剂。《食物安全国家规范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定量》中规则,茶叶中水胺硫磷最大残留定量值为0.05mg/kg。一般茶叶在收成前都有一个月的休药期,茶叶中水胺硫磷超支的原因,可能是茶农采收茶叶前违规运用相关农药。食用水胺硫磷超支的食物,可能会导致口吐白沫、呼吸衰竭等症状。

  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出产场所进行了查看,在其制品库内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红茶。在质料库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红茶质料,未发现其他食物添加剂。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确定,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则树立食物进货查验记载准则,运用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质料出产红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相关规则,对此,该公司被依法给予正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99元、罚款6000元。